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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www.iem.net.cn  点击数6134  更新时间:2008/5/12 19:11: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工程力学研究所筹建于1952年,正式成立于1954年,最初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
    1954-1962研究所从事建筑材料、土壤力学、工程结构和建筑设计的研究。主要的工作是材料实验、土壤实验和新建筑材料的研究。同时,着重于正在发展中的研究领域,诸如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地震工程、结构安全度和黄土的工程性质等。
    1962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工程力学研究所。研究领域随之调整,主要包括地震工程、核反应堆结构力学、土壤力学、冲击与振动和特殊混凝土材料及其动力性能的研究。
    1970-1984,受国家地震局和中国科学院双重领导。
    1984年4月,改由国家地震局领导,所名随之改为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为适应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国内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迫切需要,确定以地震工程和安全工程为主要研究方向。
    1998年4月,随着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所名改为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工程力学所为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在各个阶段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在地震工程领域,在几乎所有方面都是我国的先驱,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国际上赢得很高的学术声誉。
    1978年-2003年,共获科研方面奖项308项,其中国家级19项、省部级奖136项。
    刘恢先教授担任第一任所长。继刘恢先教授之后,胡聿贤、谢君斐、谢礼立、冯启民、齐霄斋教授先后担任所长,现任所长是王自法教授。
    2003年6月末,根据国家批准的对公益性研究所的改革方案,工程力学研究所在中国地震局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工程力学研究所所长。曾在日本获得博士学位、在美国工作的王自法经过竞聘担任现任所长。
   改革后,机关由原有的9个处办,调整为两办两部:所务办公室、科技发展部、人力资源与计划财务部、党群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研究室由原有的10个,组建为7个:工程地震与强震动观测研究室、基础设施抗震研究室、城市与工程防灾研究室、信息技术与工程材料研究室、岩土工程研究室、结构工程研究室、测量仪器研究室。同时设有科技杂志社、图书馆、财务室等科研辅助部门。黑龙江国振建筑工程研究院、仪器厂、后勤管理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政策上给予支持。为了国际国内交流的需要,将在北京燕郊建立国家数字强震动台网中心,现已开工兴建。
    为了将研究所的科研成果快速地转化为生产力,成立了哈尔滨威波瑞科技有限公司,将科研成果积极推向科技市场,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通过改革,调动了全所职工的积极性,向建立国际一流研究所的目标,不断努力前进。 

科研队伍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创建于1954年,原名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曾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工程力学研究所、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1998年改为现名,是中国地震局下属的国家社会公益性研究所。谢礼立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廖振鹏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都是国内外知名的地震工程专家。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我所不断进行学科调整,在各个发展阶段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所现以地震工程和安全工程为主要研究方向,在地震工程领域里,在几乎所有的分支都是我国的先驱,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1978年-2004年间共获科研方面奖励312项,其中国家级奖20项,部省级142项。主持和参与完成了20多部国家级规范和行业标准(法规)的制定。每年承担国家下达课题近百项,其它部委、厂矿企业横向开发课题百余项,发表百余篇论文,编写百余篇研究报告。
    我所现设有
工程地震与强震动观测研究室基础设施抗震研究室城市与工程综合防灾研究室结构工程抗震研究室信息技术与工程材料研究室测量仪器研究室岩土工程抗震研究室等七个研究室,拥有地震模拟、强震动观测、土动力学、伪动力学、岩石力学、材料力学、仪器研制等门类齐全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全国唯一自行研制的三向六自由度5米×5米地震模拟振动台是国内最大的地震模拟实验设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为培养人才,我所设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上述6个专业以及固体力学、结构力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所现有院士4人,博士生导师21人,硕士生导师33人;118名研究员(教授)和副研究员(副教授)及涉及近30个研究分支的研究人员360余名。
 


1. 研究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海英  王自法  王家行  孙柏涛  孙景江  齐霄斋
   张令心  张敏政  李小军  李山有  杨学山  周正华
   周雍年  林均岐  胡聿贤  赵纪生  赵振东  袁晓铭
   贾相玉  郭  迅  郭恩栋  景立平  温瑞智  谢礼立
   廖振鹏  戴君武  
   李玉亭(编审)  钟南萍(编审)

2. 客座研究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海平  朱世龙  吴建春  欧进萍  金  星  陶夏新  崔  杰
   薄景山 

科研成果
论文

获奖成果&专著专利

 

·1998年发表论著

 

·1999年发表论著

 

·2000年发表论著

 

·2001年发表论著

 

·2002年发表论著

 

实验基地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拥有地震模拟、强震动观测、土动力学、伪动力学、岩石力学、材料力学、仪器研制等门类齐全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全国唯一自行研制的三向六自由度5米×5米地震模拟振动台是国内最大的地震模拟实验设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2006年5月,完成了伪动力实验室的土建工程,该实验室长42米,宽24米,高27.5米,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其规模居全国同类实验室之首。 伪动力实验装置的土建工程由反台座和反力墙、实验室扩建二部分组成与加力系统、测量系统、计算与监测系统共同构成,反力墙和反力台座的规模和试验能力将居国内之首。就反力墙高度而言,在世界上仅次于日本建设省建筑研究所的伪动力试验装置。两个互相垂直的反力墙,可以开展结构和部件的二维伪动力试验研究;长反力墙长达34米,可以进行长大结构的多点加力试验。另外,伪动力实验装置与大型地震模拟台将共同位于同一实验大厅,可以开展结构抗震的综合研究,如桩—土和土—结构相互作、竖向加力的恒位移和恒力控制等方面的研究。

社长寄语 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Earthquake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Vibration 世界地震工程 自然灾害学报  

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

多年来,工程力学研究所努力与国际地震工程界进行合作与交流。接待了来自美国、日本、欧盟、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代表团和科学家的来访,也向国外派出了许多代表团和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学习进修、参加会议、开展工作研究和讲学。近年来,和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北的6个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共同发起成立了“亚太地震工程中心联网”。2006年我所与美国、日本、意大利、马其顿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人员开展了合作与交流,接待来华讲学、合作研究、访问的专家学者37人次。派出人员赴国外参加合作研究、讲学、考察、参加国际会议45人次。并邀请国际知名专家16人次在所内作学术报告,交流科技成果,促进了我所科技事业的发展。

2006年5月,为促进中美地震工程及相关领域年青学者的交流与合作,加深相互的沟通与理解,中美地震工程年青学者论坛在哈尔滨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美国Buffalo大学多学科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筹办,邀请国内来自工程力学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等的三十多位年青学者与美方代表进行交流。

    2006年7月,为促进中意两国地震工程领域深化合作,加深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了解,中意一日专题研讨会在哈尔滨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意大利罗马大学共同举办,来自工程力学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和罗马大学的4位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

    为了开展我所与美国地震工程模拟网络(NEES)项目的国际合作与研究,我所邀请NEES项目主任乔伊•波斯克(Joy Pauschke)博士于2006年8月26日至2006年9月11日来华访问,并赴北京、哈尔滨、陕西和云南进行了参观与考察。

   Joy Pauschke在哈尔滨访问期间就我所与NEES项目的合作情况进行详细地研究与探讨,并就NEES项目给我所研究人员与学生做了精彩的报告。在北京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就NEES项目的资金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王自法所长还与Joy Pauschke一同到访NEES驻北京办事处,为进一步推动NEES-CHINA在中国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国内合作

 

    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工力所)研究所牵头,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共同申报的国家“973”计划项目“城市工程的地震破坏与控制”,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初评、复评和综合评审,日前被科技部正式批准立项。这是我国在土木工程研究领域批准的第一个“973”项目,也是以工力所为依托单位,并由本所科研人员担任首席科学家的第一个“973”项目。
 

博士生导师(含具有博导资格人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海平

王兰民

王自法

王宁伟

孙柏涛 孙景江 田志敏 迟宝明

欧进萍(院士)

张令心

张敏政

张景发

李山有


李小军
 


杨学山
 

陈国兴


林均岐
 


周正华
 


金 星
 

胡聿贤(院士)

赵纪生

赵振东

袁晓铭

郭 迅

郭恩栋 陶夏新 崔 杰 龚 强
谢礼立(院士) 景立平 廖振鹏(院士) 薄景山


戴君武
 



 

 

 

硕士生导师(含具有硕导资格人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海英 王家行
公茂盛
 
邓民宪

韦 晓
 

孙文斌
 

孙锐
 
孙福粱
刘如山 刘启方 刘红帅 朱 敏

张晓志
 

金波
 
孟庆利 赵 直
侯兴民 黄永林 韩 炜 温瑞智
熊立红

人才培养>>研究室招生

 

     1.调剂信息

     2.招生信息

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管理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吸收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强我所科研队伍的活力,根据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 以下简称“博士后” )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审批

(一) 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的优秀科技人才,均可向我站申请做博士后。

2. 为鼓励人才交流,博采众长,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本所培养的博士生,原则上不予接收进本所流动站。

(二) 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

1. 申请做博士后者,应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才可向我所人事教育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简历、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和能够反映本人业务能力与水平的材料(如科研成果鉴定,博士学位证等)。

2. 博士后专家小组初步审核同意后,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① 《博士后申请表》

② 《专家推荐信》(2份,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填写)

③ 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配偶的需双方结婚证、独生子的需独生子女证明。

⑤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⑥ 若为委托培养、在职、现役军人研究生均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证明。

3. 留学博士申请回国做博士后,应有一位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教授、专家)作为其推荐人。

4. 我站的专家小组根据“确保质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议、审查,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并安排其在同一时间做答辩。

5. 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由人事教育处审核,答辩通过后,报省人事厅专家处审批。

二、自筹经费博士后

1. 由于国家资助名额有限,为了吸收更多优秀博士到我站工作,我站将招收部分自筹博士后科研人员。

2.自筹经费博士后应满足博士后的基本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同上。

3.自筹经费的博士后必须具有确保每人每年提供30000元日常经费的来源渠道和承揽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

4.凡获黑龙江自筹经费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须签定出站后留黑龙江省工作的协议书

5. 自筹经费进站的博士后每年需向我站交纳管理费2000元。

三、进站管理

1. 已被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申请者必须按期进站。逾期超过半月,本站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

2. 博士后进站一个月内需与本站签订工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它有关事项。

3. 研究课题

    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在力求结合本所承担的重点项目的前提下,由博士后本人提出课题,并做进站开题报告,在整个课题进程中要与在站单位很好配合,充分体现博士后本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水平。并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计划。

4. 工作期限

①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出站。

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提前完成了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专家小组审查,作出站报告,并报省人事厅博管办批准后,可以提前离站;但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③ 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病假连续请假半年以上者或其表现不适于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时,本站将报请中国地震局并转报省博管办、全国博管办,劝其离站。离站后,由博士后本人落实工作单位,经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管理司批准后,由人事教育处办理有关手续。

5. 经费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① 博士后的日常经费系博士后日常所需的科研经费和生活费用。按国家日常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由省博管办从博士后批准正式进站当月开始,按年度划拨给我站,直至两年期满时为止。此项经费单立帐户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管理。

② 博士后研究经费主要用于会议差旅费,出版印刷,添置小型必备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及计算费用等,可零星使用,也可集中使用。具体审批手续按我所职工办理上述事宜所履行的手续同样办理。

③ 博士后研究人员,虽不列入我所正式编制,但属我所经国家批准的流动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博士后的工资标准一般略高于未进站做博士后的同类人员(国家规定为讲师第四档),并享受作为博士后特殊岗位津贴的生活补贴。享受与我所固定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包括定期考核、职称评审、正常晋升工资。

④ 博士后在站期间,计算工龄。

⑤ 从日常经费中提取5-10%作为管理费,用于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具体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管理使用。

⑥ 博士后日常经费由我所计划财务处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6. 住 房

    我站为保证博士后的正常生活,备有相应两居室住房。为博士后提供的住房仅供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使用。博士后住房分配使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管理,房租、水电煤气、等收费标准与职工相同由有关部门收取。博士后出站及时迁出。

7. 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① 博士后在站期间,在我所落常住户口。

② 博士后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流动,落暂住户口。

③ 凡博士后配偶不随博士后流动,可发给博士后每月100元两地分居生活补贴,其费用在博士后日常经费中支出。

④ 随博士后流动的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经本人提出要求,由人事教育处与其工作单位协商按借用人员调我所安排适当的工作,按其原工资标准发给工资,生活福利及奖金等并享受本所职工相应的待遇。

7. 考核与评定

①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应完成与本站签订的协议书中所规定的研究课题。

②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专家小组、合作导师应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中期考查。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博士后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无培养前途,考查不合格者,则劝告离站,并报请省、博管办,在等待分配工作半年内,只发职等工资。

四、出站与工作分配

1. 博士后工作期满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并向本站提交在站期间工作报告,我站组织3—5名专家对其研究工作提出评价意见。根据专家小组对其工作的评价意见,本站对博士后作出评价和工作分配的意见,并报送省人事厅博管办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2. 博士后如系现役军人,其工作安排须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3.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须按所里有关规定办理离所手续。

五、管理部门的职责

1. 我所博士后流动站的管理工作由人教处负责。

2. 本所博士后流动站专家组由博士导师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① 对申请进站做博士后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查,提出是否同意进站的意见。

② 指导博士后选定课题。

③ 研究、决定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重大事宜。

④ 博士后出站时的全面考核、评定等。

3. 人事教育处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①协调博士后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科研、财务、后勤、保卫等部门的关系,切实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工资福利、配偶安排及住房等各方面的问题,关心博士后的生活,做好服务工作。

②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和出站管理,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③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他们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④ 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组织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4. 博士后所在研究室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研究,实验和计算条件,配备必要的助手。

5. 合作博士生导师负责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

6. 博士后的党团组织关系按正式职工管理,并参加指导专家所在部门的组织生活。

六、附则

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本管理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地震工程联合会

地震学会工程专业委员会

地震学会青年科技委员会

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

第十四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
党风廉政建设

工程院

威波瑞公司

仪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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